拆除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建筑业企业
凡从事城镇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承担城镇房屋拆除工程业务。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领取办法如下: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资质为三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由申请人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申请其他等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条件
(1)依法注册的从事爆破与拆除施工活动的拆除施工企业;
(2)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暂行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即包含有“拆除”等字样,使用“实业”、“投资”等模糊性行业用语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申请;
(3)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3、申请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在网上申报,并提供带条形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分册装订:
册、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信息卡;
(2)企业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9)企业生产许可证。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第二册、人员资料:
(1)带条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3)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凭证。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等级资质不需提供)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