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更名后新政策申请条件
卫生许可证更名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经营地址店面要求:
1.餐饮类北京市城区丰台区要求店面面积200平米,其他区不能小于60平米
2. 九米之内不能有居民楼
3.商业用途的房子
4.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5. 准备少两个池或者有间
6. 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申请材料总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请书单位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
(3)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