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许可时,从改善施工条件和缩短工期考虑应尽可能增加明挖土方量。一般是以顶板底面作为明、暗挖土方的分界线,这样可利用土模浇筑顶板。而在软弱土层,难以利用土模时,明挖土方可延续到顶板下,按要求架设支撑,立模浇筑顶板。暗挖土方时应充分利用土台护脚支撑效应,采用中心挖槽法,即先挖出支撑设计位置土体,架设支撑,再挖两侧土体。暗挖时,材料机具运送、挖运的土方均通过临时出口。临时出口可单独设置或利用隧道的出入口和风道。
土石方工程开挖前:
场地平整:将天然地面改造成所要求的设计平面时所进行的土石方施工全过程±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基坑(槽)开挖: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基坑(槽)回填:地下工程大型土石方开挖:涉及降水、排水、边坡稳定、支护地面沉降与位移等问题
路基修筑:路基挖方称为路堑,路基填方称为路堤。
土方挖运施工准备工作: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3)备好开挖机械、人员、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清表:
凡工程范围内的表层杂草、块石、杂物、腐殖土、树根等均应清除干净,平整压实,清理厚度不得小于0.3m,清除出来的废渣不得随地弃置,采用自卸汽车外运至弃料场。
土方挖运应注意的问题
⑴、应根据地层情况(特别是厚砂层处)密切与护壁相配合,局部按照支护施工的具体要求进行开挖。
⑵、开挖机械施工时应确保护壁体的、严禁碰撞护壁桩。
⑶、土方开挖到基坑底部设计标高以上150~300mm,停止机械开挖,待施工验槽后,采用人工清底,以保证土的原状土性。
⑷坑边不准堆积弃土。基坑边外部荷载不得大于10kpa。
⑸坑边不得有常流水,防止渗水进入基坑及冲刷边坡,降低边坡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