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的注册条件
(1)公司股东:需要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
(2)公司董事:至少一位董事,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主体,此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公司。自然人必须年满18周岁,可以为任何国籍。
(3)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选择:
a)、公司可使用英文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同时注册,但不得使用英文与中文组合而成的名称
b)、公司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
如公司名称包含以下的字及词,必须先获得行政长官同意才可使用:
1)Buildingsociety2)Chamberofcommerce3)Cooperative4)Kaifong5)Masstransit6)Undergroundrailway7)Municipal8)Touristassociation9)Trustee10)Savings11)市政12)地下铁路13)地铁14)合作15)受托16)建屋合作社17)受托人18)商会(19)信托(20)旅游协会(21)街坊(22)总商会(23)储蓄
(4)注册地址:此地址必须是香港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公函及通知,公司无须特别租购专门物业,但不得只用邮政信箱作为商业注册地址。(一般我司提供);
(5)法定秘书:委任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般由我们提供)
(6)注册资本(香港公司法规定:标准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及公司注册名称。
联系人:柳小姐
手机微信:188 2099 9285
手机微信:188 2379 5464
公司座机:0755-82493992
香港大昌会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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