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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消防蓝图设计,专业的执行团队

    2024-11-15 02:00:02 9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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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控制具体有什么? 一、操作与控制

    1、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并应选用灵敏度级别高的火灾探测器。

    2、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秒的可控延迟喷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4、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和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防护区内外应设手动、自动控制状态的显示装置。

    5、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面1.5m .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6、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关信息,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

    8、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需要的压力和气量。

    9、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时打开。

    二、要求

    1、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秒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2、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性标志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3、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

    4、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设在下部,可通过排风管排出室外。

    6、经过有爆炸危险及变电、配电室等场所的管网、壳体等金属件应设防静电接地。

    7、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有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8、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兆帕.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10、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的背面、侧面、顶部0.2m内不应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等。

    11、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消防施工资质申请不要有哪些行为? 在建筑行业,拥有资质证书是每个建筑企业的标准。现在国家对资质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成功完成资质认证并不容易,许多公司经常因为一些失误而导致资质办理失败。那么,施工资质申请中有哪些违规行为?如何进行资质管理?接下来将说一下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事项。

      消防施工资质申请不要有哪些行为:

      1、资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这是资质申请中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甚至可能涉及违法行为。我们知道企业技术工人的业绩在资质标准中有明确规定,这是申请资质的先决条件。如果公司伪造数据,将在被发现后立即被取消并会被列入不良档案。

      2、资质等级不够进行施工

      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很多,一般从低级资质到高级资质,每个级别对应相应的企业条件和建设施工范围,企业可以通过资质升级达到更高级别的资质。如果企业资质等级不够而进行施工,企业的工程业绩将不予承认,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资质申请中应该避免哪些行为?

      3、资质证书已到期没有进行延期

      资质证书是有年限规定的,一般为五年,资质证书需要在资质证书到期前办理延期。如果证书到期并且企业继续开展工程活动,是未经许可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企业应注意资质证书的期限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延期。

      4、资质证书没有及时进行变更

      营业地址、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时候,资质证明书没有办理变更手续。

      5、企业人员问题

      资质审查过程中仍存在许多小问题,如员工人数超过年龄限制或者为缴纳社保,这将影响资质的申请和使用。

    一、五类典型住宅户型消防设计

    户型一:

    要求:1.前室(含合用前室)内禁止设置裸露电表间2.D1为住宅外墙到连廊的距离,D2为设备平台到连廊的距离,D1、D2取不利,且不应不于2.2m。3.A1、A2为敞开区域的长度,B2取内天井尺寸长度A1=A2且不应少于B2长度的50%

    搜建筑解读:

    1、没有疑义,禁止裸露电表间没有问题。并没有说不允许设电表井。很多地方,前室与合用前室不允许设电表井,从规范表述上并没有道理。

    2、2、3条没有找到规范依据。

    户型二:(不符合规范要求)

    原因:A、B、C、D四户均开向同一前室,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7条3款规定。A户型前面增加一个门,不能作为解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确有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的要求。搜建筑解读:1、从规范上看,条文更关注的是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不超过3樘,并没有限定每层的户数。所以这条规定严格上来说依据性不是很足!2、A前方加一个门相对来说更,其存在的问题是疏散方向只有一个出口。而不是前室开3樘户门的问题。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27 -3 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 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条文说明:楼梯间是火灾时人员在建筑内竖向疏散的通道,不具备防火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特别是**住宅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的前室。

    户型三:(不符合规范要求)

    原因:图中标注的门,同时为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条“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出口的水平距离小于5m”的要求。

    搜建筑解读:毫无疑义是正确的。

    消防施工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道重要的工序,它保障着居民的生命财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我国众多的建筑生产事故当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消防施工的不完善往往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的巨大的损失,那么既然消防施工如此的重要,我们在消防分公司加盟时消防施工过程当中又应该去注意点什么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现代建筑的不断林立,消防施工的好坏已经成为决定建筑的重要保障,规范的消防施工,能及时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当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系统快速发现火灾,并且通过信号报警提醒人们火灾的发生,人们通过消防泵消防栓等消防灭火系统,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大限度的减小火灾给人们生命和财产带来的损失,是消防中必不可少的条件。

    消防施工主要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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