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用户注册时必须填写自己的真实手机号码或其它联系电话,这样如遇预约专家因公务临时变更坐诊时间,医院可以通过您的联系电话及时与您联络,重新安排您的就诊时间。
取号时需要准备哪些凭证?
就诊当日取号时,复诊患者凭就诊卡至该院的挂号收费处刷卡,若预约手机号码与就诊卡内登记的号码一致, 医院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取得预约号并打印挂号单, 若不一致, 需要病人将预约手机号码报给挂号处, 系统判断预约手机号码、病人姓名均一致后方可成功取号。
若手机号码错误将无法取号。
若手机号码正确但病人姓名与就诊卡姓名不一致, 亦不能取号。患者此时提供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若可证明不一致的原因是由于操作失误所致, 可由收费处主管审核确认后予以取号。
部分医院开通了自助取号或分诊台取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