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银行履约保函分为两种形式:
1、无条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银行保函;
银行见票即付,不需业主提供任何证据。业主在任何时候提出声明,认为承包商违约,而且提出的索赔日期和金额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额之内, 银行即无条件履行保证,进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银行止付。当然业主也要承担由此行动引起的争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决的法律后果。
对银行而言,他们愿意承担这种保函,既不承担风险,又不卷入合同双方的争端。
2、有条件(Conditional)银行保函。
银行在支付之前,业主必须提出理由,指出承包商执行合同失败、不能履行其业务或违约,并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出示证据,提供所受损失的计算数据等。
担保履约保函是指债务人提供担保履约保函,以确保债务人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担保履约保函的优点是可以提供更强的保障,债权人可以放心,因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履约保函是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一旦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担保公司索赔,从而获得损失的补偿。
履约保函的几种方式
1.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书。
3.履约保证金。
4.同业担保(不允许两家企业互相担保或多家企业交叉互保)。
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