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楼房多少年后必须拆除?
1、如果是拆迁房那么被拆除的房屋和年限是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了,拆不拆迁不是要看房屋年限的长短,而是要看政府对于这块地有没有做重新的规划,只有被规划的地才会被拆迁。
2、大家都知道我们所购买的住宅房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50年,虽然说是70年的年限但是现在很多房子所设计的使用年期都会在20-30年,但是也有一些80年代建设的房子也都还在居住,也就是说并不是一到了70年以后房子就会被拆除的。但是如果房子的质量发生了任何问题,就算是只居住了有2-3年也是会被拆除的。所以我国对于楼房的拆除并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限制。
损害到公共利益的房子
个人自由是建立在不损害到他人以及集体利益的前提下的,如果你的房子损害了公共的利益,就比如占用了公共的道路,那么也就会被给强制拆除了。
制定拆除方案
在了解拆除对象的情况后,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包括拆除工程的方法、过程和计划等内容。在制定拆除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因素,制定措施以保证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