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蕞低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8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蕞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蕞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房”为借款申请人在当前城市名下住房。“贷”指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全国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所谓的小额贷款其实就是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个人发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签订合同。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