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休病假劳动部有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有生病的时候,很多时候生病都需要时间休养的,那么这样的话就要向领导请假了,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应该怎样去医院开病假条呢?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怀孕期间病假没规定期限,但是休病假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并且按单位规章请假。
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3个月~24个月。医疗期本身与是否孕妇无关。但是怀孕女职工另有保护,比如单位不能因为医疗期满仍然不能上班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