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资质,四级资质。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开发项目,一级资质可以承担各种类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而四级资质只能承担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项目。
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令第248号)第八条、第九条。
关于房地产开发资质,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政许可条件,这方面的内容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具体规定的,要是不符合上述的行政许可条件,则及时成立了公司,终也是无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四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土地证,国土局颁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