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实验室、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和评审机构需要接受CNAS的现场评审,以评估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后续工作:在现场评审结束后,CNAS将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实验室、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和评审机构认可资格。
CNAS的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实验室CNAS认可是通过CNAS对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以正式承认其能力的活动。经认可的实验室表明其具有从事特定任务的能力。
CNAS认可采取自愿、非歧视、专家评审和国家认可的原则。实验室认可的对象包含了生产企业实验室在内的方、 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工作一部分的实验室。实验室认可的依据是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1、物理和化学检测 包括物质的组成、性质、成分和含量检测,如: 金属元素含量分析、化学试剂纯度检测等;2、生物检测 包括生物分子、生物样品、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检测,如酶活性检测、生物毒性检测等;3、材料检测 涉及到材料的组成、物理和化学特性等检测,如钢材力学性能检测、塑料材料中成型宏观形貌及构造检测等;4、环境检测 涉及到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方面的监测和检测,如: 大气污染指数检测、水质检测等;5、能源检测 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的检测,如: 太阳能热水器热水分析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