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延庆,男,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主任医师儿童门诊主任医师,北大六院副教授、北大六院儿童心理卫生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协会培训部主任。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科郭延庆电话预约技巧
学术任职
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应用行为分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擅长领域
儿童精神障碍、心理、行为分析、儿童孤独症诊治。
坚持底线管理原则,
不轻易上纲上线,不轻易发号施令
人无完人,况且是个孩子。要说让孩子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符合管理者的心境和心意,别说是个孩子,就是一个圣人在我们身边,他(她)也做不到。
在亲子互动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应该做的,不是让孩子的言行举止时时处处符合我们的心意和愿望,而是学着尊重他(她)的自由和选择,或者依顺她的自由和选择来教化引导他,而不是动辄“这不行”,“那不可”。
如果确实需要限制孩子的自由和选择,需要去干预和管理他(她)的行为,这样的情况应该是少数,是非常态。
这就是我所提到的,面对“不期而得”的行为,我们要坚持“底线管理”的原则。没有触碰底线原则的行为,即使在当下我们不期望、不希望,如果它并没有显著地妨碍他人自由,也没有明显影响到其自身发展,这时候应该压抑我们管理的欲望动机,而不是压制孩子的行为。
首先,我们必须自觉意识到这个管理的冲动,以及这个冲动在当下,其实多半是由于个人的主观不喜欢或者不希望,它并没有多少客观上需要得到管理和控制的必要。
那么,什么是底线原则呢?我想这本身也是一个没有统一答案的问题。每一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做人和管理人的底线。但如果寻求一个公约数,我认为还是可以得到一些大概指导的。
关于底线原则的公约数,我认为应该包含以下三类行为:
1. 针对他人的攻击行为
让孩子学习人我的分别,意识到别人不是自己的一部分,不可以任性胡为,需要尊重别人的身体和界限。
2. 破坏他人(公共或家庭)财产的行为
让孩子学习到物我、人我的界限,学会非己勿取,非己勿坏的处世原则。
3. 针对自身的攻击行为
让孩子学习爱惜自己、尊重生命、自尊自爱的立世原则。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是全国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管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是拥有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的双中心医院,同时拥有全国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是首批教育部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国家重点学科、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北京的精神卫生研究和培训合作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精神卫生中心,引领着中国精神医学的持续发展。北京大学精神病学/心理学早于2011年即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前1%,医院连续十四年获得中国“专科综合排行榜”、“专科声誉排行榜”精神医学专科名,共八次获得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精神病学学科年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