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档案销毁程序: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
(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保存。
档案销毁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
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需要销毁的,除在指定场所销毁离线存储介质外,还应当确保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从系统中彻底删除。销毁时应当留存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元数据,并在管理过程元数据、审计日志中自动记录销毁活动。涉密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公司档案销毁流程:
1.准备销毁的文件,在批准前须单独系统保管,以便审批时可以进行备查。
2.批准之后须要将待销毁档案文件资料送到正规有资质的销毁公司粉碎处理。
3.销毁档案资料文件时须有两人以上进行监销, 直至档案资料销毁后,监销人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的字样和销毁的日期,并签字以示负责。
4.档案资料销毁后要在有关目录上注销,并在各种统计台账上注明。
5.文件销毁完毕后,开具销毁证明和销毁报告,并提供销毁全过程视频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