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维保中心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规范,结合甲方设备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通过消防维保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整个设备系统良好运行和遇警时万无一失。
日常维保工作安排
1. 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致使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每季度或半年(视消防工程大小)进行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每年我公司派专业的消防维保队伍进行整体的消防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01.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 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 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 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 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清洁、保养;
5. 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 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 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 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10. 定期进行消防联动测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11. 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02.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 探测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
2. 主控屏工作正常,正常显示报警区域和输出联动信号;
3. 手报按钮动作灵敏,报警准确,联动功能正常;
4. 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外观完好、清洁,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正常;
5. 界面(模块)各项参数正常,与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正常;
6. 电池组的电压及其他参数正常,供电稳定、可靠;
7. 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牢固,无松动、破损或脱落;
8. 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9. 探测器外观完好,内外部清洁,功能正常;
10. 报警主机联动测试正确,系统各项功能正常;
11. 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03.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 每月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 每月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 每月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
4. 每周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个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清洁、保养;
5. 每月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反馈信号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测试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 每季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 每季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 每季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 每季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10. 每周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11. 每月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技术要求
1. 维护保养人员必须职责明确,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
2. 维护保养前必须报告维保区域地点、内容、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
3. 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以保障人身和设备。
4. 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符合设备制造厂厂方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条件。
5. 维护保养前做好必要的防事故措施。
6. 维护保养人员不得触动非消防设施。